返回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广西商务厅主要职能
2007-01-06 09:48  文章来源:广西商务厅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336)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桂发〔20042),组建自治区商务厅,为主管自治区内外贸易管理和对外经济合作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划入职责
  ()原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的职责。
  ()原自治区外商投资管理办公室的外商投资审批、管理职责。
  ()原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责。
  ()原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含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的内贸管理、产业损害调查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等职责。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内外贸、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规范性文件及实施细则;指导和协调自治区内外贸管理及外商投资管理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拟订自治区内贸发展规划,研究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促进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拟订自治区外贸市场多元化发展规划和阶段性重点市场开拓计划;抓好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信息建设。
  ()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商品目录及商品配额招标政策;研究分析自治区国内外两个市场重要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自治区进出口商品计划(包括自治区重点工业品、原材料、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和拟订相关管理细则;负责自治区进出口商品配额编报、分配及组织实施;负责配额许可证的确定和发放。
  ()贯彻国家加工贸易政策,拟订自治区加工贸易发展规划、政策,负责自治区加工贸易业务的许可审核和管理,指导协调自治区出口加工区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的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多边贸易政策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研究制定自治区促进对外贸易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边境贸易(含互市贸易)政策,协调和管理自治区边境贸易工作。执行国家口岸工作政策法规,负责自治区口岸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实施科技兴贸战略,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执行机电产品进出口的政策;组织实施机电产品开拓国际市场和参加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交易会。
  ()研究、宣传WTO规则和区域合作相关政策;组织协调自治区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实施及其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
指导协调国外对我自治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外商投资政策,宏观指导自治区外商投资工作;总结分析利用外资情况,参与制定自治区对外开放及外商投资政策、法规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权限以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国家规定限额以上、需要国家综合平衡和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进出口商品(含出口港澳台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的合同、章程的变更事项;指导和管理自治区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自治区各类开发区的有关政策、管理规定,指导协调管理自治区原科技厅、原经贸委出口加工区的工作。指导和管理区内外贸易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国内外贸易发展资金的管理。
  (十二)拟订自治区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自治区企业(组织)在境外投资办企业的申报(金融类除外)并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管理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十三)根据商务部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负责协调中国东盟博览会有关工作,代管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研究拟订自治区利用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机遇,扩大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的政策措施,组织和承办有关经贸交流活动事宜。
  (十四)依法对对外贸易经营者实行备案登记,执行国家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货物和经授权经营企业的目录,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进行资格审定;管理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驻自治区商业代表机构的核准业务;协调处理相关涉外商务事务;指导与监督区内各种经贸交易会、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
  (十五)负责自治区商务出国()团组的有关审批事项;组织自治区商务出访考察活动,承办与商务业务相关的外事接待。负责自治区外派我国驻外经济商务机构、代表机构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自治区内贸外贸学会、协会工作。
  (十六)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您的评论对我们改进工作很重要,请赶快发表吧!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广西商务厅开展对全区商品流通企业信息化建设情况的调查工作    2007-05-22 10:25
广西商务厅直属机关团委召开纪念中国“五四”运动88周年暨表彰大会    2007-04-28 17:23
广西商务厅举办2007年广西边贸企业经理及财务人员税务知识培训班    2007-04-28 17:19
广西商务厅接受越南新加坡记者联合采访    2007-04-24 15:19
广西商务厅党组中心组举行第二专题学习研讨会    2007-04-11 16:48
广西商务厅召开厅直属单位党建纪检监察工作会议    2007-04-10 10:41
广西商务厅厅长刘树森、财政厅厅长苏道俨带领联合调研组赴东兴、凭祥考察边贸情况    2007-04-10 09:22
广西商务厅举办产业安全数据库扩容工作培训班    2007-04-05 17:09
广西商务厅林金文副厅长会见香港贸易发展局客人    2007-04-04 10:28
广西商务厅召开重点出口企业培训研讨班为进出口企业讲解外贸政策    2007-03-28 17:2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 刘励勤 电话: 0771-5304648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 010-51651200-619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